根据《2024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简章》规定,“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
根据《2024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简章》规定,“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为切实解决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不足的问题,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将部分急需紧缺岗位降低开考比例公告如下:(附件)
将无人报考的急需紧缺岗位和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非急需紧缺岗位,需核减招聘计划公告如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