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宣传教育服务中心(上海市公益广告协调中心),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职责是主要承担本市形势政策宣传和思想道德教育,群众性主题活动和文明实践活动策划组织,公益广告刊播任务协调落实,以及有关网络宣传平台运行维护等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上海东方宣传教育服务中心(上海市公益广告协调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视频编辑 1名(管理岗位)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品行;
(二)品行端正、思想上进、团结协作、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七)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
三、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视频编辑
工作职责:
1.负责社会宣传视频产品的后期编辑、特效包装、动画制作、配乐调色、合成渲染等,包括公益广告、微电影、专题片、宣传片、短视频等;
2.深度参与社会宣传视频产品的策划、摄制与传播工作;
3.负责政务官方短视频平台内容的策划、拍摄与制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新闻传播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专业,身心健康;
2.5年以上视频策划、后期编辑工作经验,熟悉视频制作全流程,能够独立负责视频后期的执行与落地,把控呈现效果;
3.有20部以上的公益广告、微电影、短视频等策划、制作经验,有短视频平台运营经验,熟悉各短视频平台风格特点,作品获得过省、市、区或影视文艺协会奖项者优先;
4.熟练掌握Pr/AE/C4D/3D MAX/PS等视频编辑、特效合成、三维动画、图片处理软件,有相关软件认证证书者优先;
5.会使用Midjourney、Stable Diffusion等AI软件,有图片、视频生成经验;
6.熟练操作各型号单反相机、摄影机等摄影摄像设备,有美术绘画经验者优先;
7.具备编导思维,具有优秀的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具有卓越的审美力,在视频策划和剪辑方面富有创造力与执行力;
8.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工作作风良好,能够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积极主动、乐于学习、有上进心,认真尽责、注重效率,善于沟通协调和团队合作。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17:00止。
(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系统内上传并提交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的图片版本):
1.身份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外省市社会人员还需提交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根据相关规定可视作为应届毕业生的外省市人员无需提交。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国内院校毕业人员:《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详见“学信网”),并同时提供所有学历证明、学位证明。
(2)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截至报名时尚未毕业的,须上传相关在读证明。
3.其它证明材料
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必须提供的语言能力、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详见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三)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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