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工作需要,为补充警务辅助力量,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政令261号)《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吉公通字〔2021〕20号)等规定,汪清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50人。
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身份性质
招聘的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是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警务辅助支持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延边州常住户口;
(四)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27日至2006年11月27日期间出生);
(五)必须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4、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回避情形
公安机关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
四、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勤务辅警共50名,男性48名,女性2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汪清县公安局2024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与资格条件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汪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4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3、报名地点:汪清县公安局6楼政治工作室;
4、报名要求:由考生本人携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并按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历查询”获取)1份,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2024年汪清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可在汪清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要求用A4纸打印,粘贴近期(6个月内)红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和近期1张电子版1寸红底照片(像素约295×413,格式JPG)。
5、资格审查:由汪清县公安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在考生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经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经审查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并及时关注复核结果。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2日至12月5日,在汪清县体育场进行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人选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暂行)》执行。
(四)笔试
1、笔试人员确定: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通用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设及格分数线;
4、笔试成绩查询:在汪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内公布笔试成绩,请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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