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和工作需要,商丘市检察机关委托第三方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7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列表
本次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7名。
两级院共4个单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1个单位报考。
招聘数量如下:
二、岗位职责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各项记录工作;案件收转、登记和法律文书的制作、文印、送达;案件材料的录入、保管、整理和案卷装订、归档;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或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与用人单位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书记员岗位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3.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检察工作纪律、规章制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要求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12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不限性别;
2.报考商丘市人民检察院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商丘市基层检察院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业均限为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文秘类、检察事务相关专业,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
3.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编辑等工作。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五、招聘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考试(包括笔试、技能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招聘各环节将在招聘工作网站商丘市人事考试中心(www.sqrsks.cn)公布。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必须一致。
1.报名时间:12月10日9:00至12月14日18:00。
资格审核和缴费时间:12月10日9:00至12月15日18:00。
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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