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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体检补充规定:这些疾病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补充规定,作为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录取工作的依据。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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